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

感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阿~

其實我家隔壁就有家人氣小吃滷肉飯...雖然上電視,應該算是那種巷弄美食吧,久久開一次,完全隨夫妻心情,真的是完全不定時,可是只要一開,每次都大排長龍,準備一大堆到下午就賣完了...生意超級無敵好..........不過因為沒有繳稅....他們還可以領低收補助....冏如果真的要用發票了.....感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阿~有法了!人氣小吃店 都要開發票

作者: 記者蔡佩芳/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3年4月11日 下午2:53
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,由於過去部分知名豆漿店、冰店等都不開立統一發票,與消費者發生不少爭執,草案增訂,財政部得視其規模,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,未來若是有連鎖店、加盟店,或是具規模的小吃業者,就須使用統一發票,計算稅額。
過去知名的阜杭豆漿、台灣第一家鹽酥雞、來來豆漿和臺一牛奶大王等人氣小吃店,因生意太好,經常有民眾向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,被財政部列入輔導對象,前三家都已陸續開立發票。但因類似事情屢屢引發爭議,財政部去年針對這種現象進行檢討,研擬針對連鎖型店家,或者已非小規模的知名業者,加以修法,納入使用統一發票範圍。
此外,依據現行法令,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等,須課特種飲食業的營業稅率25%。但因男性陪侍不在課稅範圍,造成許多特種行業規避租稅,加上特種飲食業多在半夜營業,造成財政單位查核困難。行政院今天通過修正「女性陪侍」須課25%特種飲食業稅率,改為「有陪侍服務」,等於牛郎店、第三性公關都將納入課稅範圍。草案也增訂,在特種飲食業內消費,不論娛樂表演、陪侍服務,包括餐飲等消費,一率適用特種飲食業稅率。
財政部長張盛和在院會報告,稱修法是重大進步,未來除女性陪侍,男性、第三性公關都包含在內,除了符合性別平等原則外,未來不以性別細分行業,有陪侍服務就需課稅,可避免爭議,也可避免業者規避租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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